2007年12月23日 星期日

管理思維:第一名可以理直氣壯地做產品模仿者,而讓對手無法追上

聽到一個競爭激烈的服務業老闆批評該產業龍頭毫無創意,完全複製該公司在市場上得創意產品。不過該老闆無奈地表示,龍頭廠商是一個優秀的複製者,複製的產品有可能青出於藍。

的確,這是產業內第一名以外的公司的悲哀,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最明顯的有二個例子:台灣食品業的龍頭統一企業以及軟體業的微軟(Microsoft)

統一當一個產品的複製者能力來自他有台灣最大的通路7-11; 微軟當一個成功產品的複製者則來自他擁有的雄厚財力及幾乎壟斷的作業系統佔有率。

請你努力回想,這二家公司可有何真正的創意產品?在產品創意上,他們只要追隨成功的創意者,然後用龐大的資源、及壟斷的通路及高知名度,很輕易地追上創意領先對手,然後拋諸腦後。

這樣的產業龍頭可恥嗎?這不過是個商業上的玩法,讓別人探測市場,然後自己再用龐大的資源從後追趕,這沒麼可議的。

那第二名怎麼辦?只能努力運用有限的資源開發新的創意產品在龍頭還沒殺入前大賺一筆,並且再花資源創新以防止後面第三名的從後追趕。龍頭大廠決定和你製造相同性質的產品後呢?想下一步吧!別忘了Nescape及IE的競爭之歷史教訓。

或者,開創一個競爭對手難以複製、而且是市場上需要的產品吧!

所以,下次請注意,當你犯了決策上的錯誤而讓產業龍頭有機會持有你的關鍵資源時,還是趕緊開發你的下一個明星產品還比較實際些。

P.S.思考一下,你會發現『老二哲學』在多數模仿性(複製性)高的服務業(包含軟體業)是有很大的問題,想當個永久的老二,那還是得看老大答不答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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