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30日 星期日

值得省思的紀錄片-教室裡的罪與罰

在公視看到這個紀錄片,讓我心有戚戚焉,所以我到公民新聞平台找了這一篇原始的文章和部落格: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6860 (公視記者 丁曉菁)

其實,在我們業界的用人,常常強調你的個性適不適合這份工作。例如,沒有耐心、不喜歡小朋友就不該當保母; 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就不該站在一線當客服人員; 沒有操守就不該在公司裡管錢; 無法一天坐在實驗室裡10個小時就不該去做研發人員....

每個行業都有它的特性和從業人員適合的個性,不該用『保障工作權』的觀念來為一件錯誤的事做最後的審判(可以保他的工作權,但請離開不適合的位置)。

『熱忱』加上『愛心』是一個老師基本的要求,一個明顯情緒失控而且不認為自己用鋁棒打學生有什麼錯的老師的確已不適合在這個行業。可是我從紀錄片中被採訪的老師、校長和教育局官員、甚至當地社區並未看出他們對整件事真正的省思。

尤其,教育工作者不該對族群或社會階層有偏見的!就像受訪者花蓮教育大學的一個教授說的:『今天如果是我的孩子、或者是醫師律師的孩子,老師就不會認為我們孩子所說的沒寫作業及沒背論語的原因只是藉口。』因為偏見,所以該老師不會去傾聽、理解或相信原住民或工人小孩所說的任何理由。

可悲的是,這是出自大家口中教學認真負責的老師,校長還說老師是因為「愛之深 責之切」才會動手體罰學生。如果認真負責的老師被允許可以體罰學生,如果因為「愛之深 責之切」就可以原諒讓12歲小孩身心成長受創的老師,那顯然這個社會的主流價值關顯然有嚴重的偏差。

很感謝公視記者丁曉菁小姐拍攝這部影片,讓社會對整件事可以有更大的省思,我們社會非常需要有更多這類非主流及引發更深層省思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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